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新型节能保温材料配套产品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018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23 13:47

安康万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配套产品生产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月河工业园区新型建材产业聚集区(涧池镇军坝村),租赁安康八达八强实业有限公司现有6号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万元,占总投资0.95%。建设规模:预计年产EPS泡沫板60000m3、XPS挤塑板80000m3。建设内容:建设EPS泡沫板、XPS挤塑板生产线各1条,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废气管理。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EPS泡沫板、XPS挤塑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XPS挤塑板边角料回收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和采用工业醇基燃料油为原料的1台2t/h的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并建设符合要求的排气筒。

(二)加强废水管理。废水包括生活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新型建材聚集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厂区实施雨污分流,严禁污水随意排放。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作业设备,对高噪声采取消音、降噪、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生产。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原料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XPS挤塑板生产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固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涧池镇人民政府。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