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城西(李家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024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19〕2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15 14:05

县住建局:                                                 

你局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汉阴县城西(李家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城关镇城西李家台,占地面25714.64平方米,总投资297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2万元,占总投资0.14%。建设内容:地上建筑面积89749.45m2,其中住宅面积82182.7m2,商业建筑面积7506.75m2,公厕面积60m2,地下建筑面积15659.51,绿化面积7724.67,停车位594个(其中地下停车503个),配备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扬尘、运营废气管理。通过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材料运输及堆放时采取遮挡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保洁等措施有效处理施工扬尘。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来源主要为居民餐饮燃料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和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餐饮活动主要以清洁能源(天然气、液化气、电能)作为燃料,对环境影响较小。油烟经住户自备抽油烟机处理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气口进行换气。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和汽车冲洗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汉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禁废水外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及商业噪声。通过强化管理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对周边小区的影响。采取对小区行驶的车辆限速行驶、严禁鸣笛措施对车辆交通噪声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对商业噪声进行处理,控制营业时间,禁止采用高噪声音响招揽生意。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合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严禁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安置居民及商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在小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统一收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妥善处置。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你局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曰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