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现阶段饭店聚餐和农村宴席新冠疫情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1-0235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市监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21 16:55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近期,河北省疫情相继出现反复,中高风险地区激增,我局针对饭店聚餐和农村宴席管控问题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疫情形势明确如何监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于1月18日给予了回复,根据回复文件精神和1月19日会议请示指挥部同意,现就做好现阶段饭店聚餐和农村宴席管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加大宣传,强化督查指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落实的餐饮承办单位和举办者个人,一律进行曝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置。

  一、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总原则,确需举办的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由举办者个人和承办餐饮单位负责人结合实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填写《疫情防控期间红白喜事登记审批表》,提前5个工作日(白事除外)向属地村(社区)居委会、镇市场监管所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并严格落实扫码亮码、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聚餐活动应尽量缩短时间。

  二、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倡导少聚餐、少流动、公筷分餐,到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三、餐饮单位必须设立疫情防控服务台,安排专人接待登记,严格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措施,对体温测量、扫码异常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杜绝入内就餐。

  四、餐饮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气促、腹泻及手部外伤等情况的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立即送医救治。

  五、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规范操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使用公筷公勺;严禁使用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

  六、餐饮单位食材购进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各类冷冻食品,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各类肉品及水产品;严禁采购信息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自觉落实“长江禁捕”、“反对餐饮浪费”等规定。

  七、餐饮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经营场所每天不少于两次消毒并做好记录;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每次进行清洁消毒。

  八、严格年夜饭登记报备。春节期间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必须提前五日到镇市场监管所登记报备,大堂大厅不得使用,仅限单桌包间可使用,包间内每桌人数控制在10人(含10人)以下,同一时间段不得举办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并严格落实就餐人员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公筷公勺、就餐人员联系方式(每桌至少一人)和到店时段等登记措施。

  九、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年夜饭和个人聚餐要做到全品种留样,每个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落实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红白喜事登记审批表.docx

            2.承诺书.docx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