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灾害救援,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5-25 22:42

  汉政办发〔2017〕38号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汉阴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巩固国家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提升群测群防、群专结合防治体系能力和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 “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各镇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及地灾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及自救互助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全县地质灾害的现状

  经摸底排查,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6处,隐患点分布于10个镇71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达到111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95.69%;其次为崩塌,共4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3.45%;泥石流1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0.86%;威胁群众440户3067人,房屋2139间。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状况、发育特征、发育规律及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我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集中在以下两个区域:

  (一)月河北部观音河、青泥河、中河流域及平梁—双乳高易发区。该区域位月河北侧,包括平梁镇、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双乳镇、观音河镇、双河口镇、铁佛寺镇部分区域;面积335.16km2,区内共有地质灾害点45处,灾害点密度0.13处/km2。该区属以中、低山区为主,河谷丘陵区次之,为滑坡、崩塌高易发区。区内有县城至观音河镇、县城至铁佛寺镇主要通镇公路经过,公路沿线由于开挖坡脚崩滑现象较为严重;区内沟谷发育,沿沟坡松散堆积层发育,一般厚度5m左右,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滑坡危害程度较大,双河口镇龙垭村金家牌滑坡、城关镇花扒村五组安置区滑坡等均位于本区内。

  (二)汉江南北两侧漩涡、汉阳高易发区。该区包括漩涡镇、汉阳镇部分区域;面积132.39km2,区内共有地质灾害点53处,灾害点密度0.40处/km2;该区属以中、低山区为主,河谷丘陵区次之;区内河沟发育,汉江河道呈深切“U”形谷;支沟沟谷较长,坡降较大,谷坡较陡,相对高差500—700m。区内汉江北侧发育两条平行二级断裂构造。区内滑坡、崩塌现象普遍,为滑坡、崩塌的高易发区。加之该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大于900mm,暴雨时有发生,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区内有漩涡镇上七村终南寺安置小区、朝阳村舶滩子滑坡、汉阳镇汉阳中心小学滑坡等重点灾害隐患点。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省、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我县降水量较常年平均值略偏少,降水量在700-900毫米。春季降水略偏少,初夏汛雨预计出现在5月上旬;汛期平均降水量接近常年,期间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多雷雨和短时强降水,秋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有中等强度的秋淋天气。根据近年灾害发生情况统计分析,非汛期地质灾害发生也较频繁。因此,各镇、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汛期、非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防范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1.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履行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能。

  2. 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不定期进行巡查及督导检查,编制申报并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

  3.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库、堰塘、水利枢纽工程、汉江及月河堤坝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及治理项目资金。

  6.县住建局负责地质灾害受灾区灾后重建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监督工作。

  7.县安监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

  8.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指导,帮助灾民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9.县交通局负责地方公路沿线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发生灾险及时做好抢修和应急处置,保障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10.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济工作,储备好相应救灾物资。

  11.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疫病监测,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12.县教体局负责危房校舍汛期监测排查和灾情应急处置,指导学校做好灾后重建、恢复正常教学。

  13. 县气象局负责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坚持汛期按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政府办、地灾办、防汛办等部门和各镇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报,做好气象信息预报平台的日常管理,联合县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14. 县供电公司保证城乡供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期间电力供应。

  15.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在汛期确保通讯畅通,提升农村偏远地区的信号传递能力,及时免费向群众发送预警信息。

  16. 保险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威胁区范围内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人身及财产保险服务及灾后理赔工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健全机制,推动各级责任落实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以镇长、局长负总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防灾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监测人补助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局按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补助600元拨付到位。

  2.严格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县地灾办要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准确掌握各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及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镇对辖区内各隐患点要做到平时每月巡查1次,重点防范期每周巡查1次。二是要严格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信息月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三是严格执行灾险情速报制度和灾后应急调查制度。各镇要根据危险程度,果断决策是否启动“防、抢、撤”预案,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地灾办报告,组织现场调查,做出应急处置。四是县国土局联合气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信息做出及时准确的分析,并利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向社会发布,为防灾救灾工作奠定基础。五是各项目建设和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类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宣传预警,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逐个隐患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避险应急演练,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县国土局和各镇要加强对基层干部、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的业务培训,各镇每季度召开一次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议,提高防范、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能力,调动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县地灾办值班电话:5279121 传真:5279600

  电子信箱: 414336508@qq.com

  3802406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