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2017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18-0294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9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07 17:35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民政局为主管全县社会民政事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拟定全县救灾工作的实施办法、防灾减灾规划、灾情管理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负责全县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等;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革命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全县退役士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等接受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1.兜底保障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印发了《汉阴县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城乡低保再提标扩面,从2017年10月1日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3015元/人年元提高至3470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465元/人/月提高至505元/人/月。二是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5298人参合;实施医疗救助5504人次。
2.城乡低保对象准确率稳步提高。今年,在全县10个镇均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窗口,建成并启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1794户4162人,新增864户2046人;城市低保清退542户1255人,新增15户35人;其中在清退的城乡低保户中属于政策保的有480户1194人,达到政策保“清零”,确保了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95%以上。
3.敬老院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是为13所敬老院建立取暖设施,已在12月初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敬老院安全管理,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完成全县17所敬老院的法人登记。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共3466人,今年新增农村五保户550户573人,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80℅以上。
4.双拥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家属等重点优抚对象2093人发放生活补助,落实了 2015、2016年入伍 166 人的家属优待金,落实了2016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0人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二是实施“扶优工程”,资助优抚对象参合,实施医疗救助, 25户重点优抚建房发放补助25万元, 41名退役1年内的退役士兵参加了技能培训。三是对2011年至2017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50人进行安置,实现退伍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目标。
5.防灾减灾取得新成效。一是整合民政、气象、水利等项目建设汉阴县应急减灾指挥中心,预计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今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各1个。二是汉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给我县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提供有力保障。
6.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按时完成汉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婚姻登记大厅改造成为全市首个三A级婚姻登记大厅,并于11月初投入使用。全年办理结婚2548对、离婚652对、收养6人次。三是今年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1100人次,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71人次,为18名无法查明身份、长期滞留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身份证、户口本。四是及时清理“僵尸”社会组织,登记民办非企业组织42个、社会团体94个,全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总数136个。
7.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和更新报送常态机制,摸清了全县留守儿童的底数,汇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汉阴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双乳镇、观音河镇公益性墓地均已开工建设;在黄龙山公墓累计办理火化证105个。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搞好民族团结,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障了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重点、亮点工作
1.养老服务建设。一是为解决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养老问题,在县中心敬老院与蒲双区域敬老院启动建设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两处,目前已入住失能与半失能老人62人。二是城乡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我们积极探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目前,全县共建成运营互助幸福院59所,日间照料中4所;今年又新建互助幸福院12所,日间照料中心1所,城关镇中坝村互助幸福院和城关镇新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列为市级标准化示范点。三是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建设初具规模。县老年公寓项目一期工程A区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一期工程B区也已开工工建设,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
2.社会组织组织管理有效提升。为破解当前社会组织工作存在缺人干事、缺钱办事、缺活动场所的难题,我局协同县委组织部创新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区域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模式。汉阴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于今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精心选派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党建精准指导、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社会组织服务等工作。
3.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借助社区信息平台,积极推行“三线两化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依托社区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汉阴县“三线两化一平台”信息系统。二是积极打造示范社区,城关镇新城社区作为标准化示范社区及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三是加强村级平安文化创建和法制建设,指导村、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扎实开展新民风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单位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办)室4个:行政股、救灾和救助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优抚股(双拥办)。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汉阴县社会救助中心、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县福利院,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4个:汉阴县陵园管理所、汉阴县龙双区域敬老院、汉阴县涧永区域敬老院、汉阴县蒲溪区域敬老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民政局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在职人员31名,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0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33人,退休人员28人(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财政直接向县人社局基金办划转),遗属3人,伤残军人37人。
五、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支总体情况比上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项目财政专户直接支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应的减少了本部门的收支。
2、本年收入合计718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7.86万元,其他收入1032.79万元),上年结余3740.65万元。
3、本年支出合计839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2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14万元,项目支出8059.9万元,结转下年2523.2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6147.86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项目支出从财政专户直接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232.95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项目支出从财政专户直接支出,相应的减少了本部门的收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4.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38.14万元,项目支出5576.49万元。
行政运行支出33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2.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33万元。
项目支出5576.49万元。支出如下:
拥军优属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军部队、武警、消防、人武部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双拥创建工作。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73.91万元,用于汉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30万元,用于33个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和农村社区建设补助。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8.3万元,用于婚姻登记大厅改造、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三线两化一平台项目建设。
抚恤支出954.9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用于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社会福利支出153.31万元,支出孤儿生活费98.8万元、县老龄委附属办公楼改造、29.5万元、规范殡葬行为补助补助支出15.81万元。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37.87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68.8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临时救助支出1371.5万元,用于各镇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
其他生活救助35.31万元,用于城市特困(城市三无人员)供养人员生活救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4万元,县级配套医疗救助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292.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03.8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87.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60.8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45.33万元,其中办公费3.49万元、印刷费0.31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5.58万元、邮电费2.96万元、差旅费1.99万元、维修费0.24万元、会议费0.78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劳务费1.07万元、工会经费9.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其他交通费9.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41万元、救济费4.43万元、奖励金1.64万元。
4、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上年结转224万元,本年收入414.32万元,本年支出321.32万元结转下年317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补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特困大学新生救助资金、福利院临聘人员及运转经费等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单位无车辆,工作需要租用公务用车一辆)、会议费0.78万元、培训费0.39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接待支出3.0万元,接待26次、接待人数265人,比上年增长0.5万元。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及相邻市县民政部门来我县参观学习增加。
2、培训费支出0.39万元,用于我局在职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0.78万元,用于召开全县民政工作及业务培训会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3.5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5.33万元,比上年减少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到民政业务费支出的在民政专项业务费支出,相应就减少了机关运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9.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4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配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