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18-0401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9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07 17:23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依法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驻汉和县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初审、申报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工作。负责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管。
6.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对企业缴存、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
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牵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使用情况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11.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13.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恪尽职守,奋力拼搏,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7年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低于省、市下达0.02的考核监测指标。全县统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1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指标以内。全县黄金开采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5.778亿元,占下达任务数15.3亿元的103.1%。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议4次,县安委会扩大会议5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2017年 8月24日,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执法年活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全年组织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先后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4次,检查企业84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68条,完成整改268条,打击非法生产企业1家并予以行政处罚。投资760余万元对全县5座尾矿库“头顶库”进行了集中治理并通过验收,提前一年完成治理任务。全年共计换发《烟花爆经营(零售)许可证》35户,《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许可证》8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原来的400余家缩减到160家。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8轮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28条,责令当场整改115条,责令限期整改113条,责令现场退返烟花爆竹产品123箱,责令现场整改隐患75条。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1家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立案查处,没收了全部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对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的行政处罚。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指导各镇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10余件,保持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2家加油站完成改造任务。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围绕各级“两会”、汛期、国庆、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期,先后成立了12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组,18个专项检查组,深入镇村和重点企业开展了10个轮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共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家,关闭取缔7家,约谈企业负责人2人次,实施行政处罚750余起,罚款448.65万余元,拘留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对1家企业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6家企业纳入失信行为系统管理。积极配合市政府调查组做好了涧池镇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3.4”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打击了非法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牵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悬挂横幅42余条,展出展板63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宣传品3000余件次,出动宣传车8台,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举办企业安全生产“三岗”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1100余人。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8次,参演人数达5000余人。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实现执法常态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40余家企业率先建立了四色风险分布图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式管理。深入开展汉阳镇松林村脱贫攻坚工作,选派2名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全体干部先后17次到户开展帮扶工作,为松林村募集帮扶资金12万元,干部职工自发为贫困户捐款捐物,指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畜禽养殖等产业,增强了贫困户的造血功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汉阴县安监局属汉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额拨款行政管理单位,下设行政股、矿山股、危化股和执法大队。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8人,临聘人员3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收入43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3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对县域内5座尾矿库限期治理;其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等。
2017年支出281.96万元,比上年增加99.19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2、2017年我局收入4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9.76万元,其他收入6.61万元,为市安监局拨尾矿库治理经费及公益性岗位补贴。
3、2017年我局支出28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重点企业风险危害分级管理工作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42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对县域内5座尾矿库限期治理;其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等。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5.34万元,基本支出245.3万元,比上年增加82.57,增加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43万元,公用经费64.92万元,项目支出19.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4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3万元,含办公费6.2万元,印刷费1.86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89万元,差旅费8.71万元,会议费1.49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2.67万元,专用材料费3.77万元,劳务费6.16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54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万元,三公经费总体较上年增加4%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无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67万元。主要为我局接待省市的检查、专项督查及市安委办交叉检查等。全年公务接待累计 35批次,312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培训费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会议费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企业从业人员会议、本行业系统业务会议等。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9.9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4.93 万元,较2016年增加1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脱贫攻坚工作量大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3.1808万元。2017年局机关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