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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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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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09-07 17:59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程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促进县城经建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汉阴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主动服务大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1、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着力构建平安汉阴。2017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追赶超越”工作大局,持续强化执法办案,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51件,审(执)结2343件,结案率为99.66%, 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99.74、100.94和2.4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130.44件,结案率继续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2、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69件,执结867件,执结率99.77%,实际执行到位3882.67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85.6%。将23名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予以公开曝光,进行"信用惩戒",直接促使5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3、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牢牢扭住审判质效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苗头问题,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办案质量,全年案件办理平均天数为39天,比去年缩短了6天。4、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投入全县“1533”发展大局和“321”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力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县域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5、关注贫弱群体,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全年共办理涉及贫困户案157件,免交诉讼费7.85万元。发展贫困户种植中药材100亩、拐枣100亩,发展猪牛羊等专业养殖大户5户,硬化公路500米,修建抽水井3口,电力改造2500米,使29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6、发挥综治主力军作用,全力助推“综治摘帽”工作。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全年成功调解诉讼纠纷127件,开展巡回审判10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认真开展“七五普法”,邀请群众参与调解128人次,发放平安创建宣传品1.25万件,有效提升了“两率两度”。7、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给特困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6万余元,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发放涉诉信访救助资金8万余元,全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余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8、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坚持“司法公开”原则,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412份,文书上网率100%。全年共公网直播、微博直播和电视台录播庭审57件,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1个单户表,没有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员69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

实有人员

行政人员

67

工勤人员

2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我院收入总计1916.5万元,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0.72万元,较上年增长38.15万元,增幅2%。其他收入255.79万元,较上年增长241.77万元,增幅172%。2017年支出2174.9万元,较上年增长579.9万元,增幅36%。本年结转518.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基建项目拨款及支出。

年度

2016

1622.57

2017

1660.72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0.72万元,占总收入的 87% ,其他收入255.79万元,占总收入的 13%。

收入类型

财政拨款

1660.72

其他收入

255.79


3、本年支出总计2174.9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579.9万元,增幅36%,其中基本支出1247.57万元,项目支出9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基建支出。

年度

2016

1595

2017

2174.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我院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0.72万元,较上年增长38.15万元,增幅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60.3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786.8万元,主要原因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16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4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7万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行政运行12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及临聘人员工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514.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陪审员工资、法官培训、会议费、案件困难当事人救助、化解信访矛盾等支出)。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79万元。

2017年汉阴县人民法院没有因公出国(境)费,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增幅5%,主要原因是(1)我院有执法执勤车辆11辆,车辆老旧现象严重,维修费增加;(2)2017年我院收结案数量较上年增加1000余件,同时汉阴看守所在建,刑事案件被告人关押在石泉看守所,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为3.39万元,公务接待57批次,接待人数352人,较上年下降2.36万元,降幅41%,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幅4%,主要是审判业务相关会议支出增加;培训费6.55万元,较上年增加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通知要求参加审判业务培训人员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安排的审判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审判及执行工作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及装备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7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14.0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1.31万元,增幅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审判案件收结案数比上年增加1000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没有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6、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附件:汉阴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