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18-0502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07 17:0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镇司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脱贫活动。扎实抓好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化解基础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律知识,以法治建设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二是继续深入好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推进法律扶贫,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服务接地气、随民意、有实效上下功夫。三是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抓手,推进行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的落实;不断探索普法新方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措施,确保刑法执行的严肃性,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切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五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范围扩张、行业互通、效能扩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六是抓好队伍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为全县各项工作的推进发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于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中省政法专项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1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4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2人,遗嘱补助4人,临聘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263.43万元,比上年减少229.6万元,减少原因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2017年无此项拨款收入。

全年支出21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24.94万元,减少原因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2017年无此项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26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万元,其他收入8.5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全年支出24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1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54.9万元,比上年减少215.42万元,减少原因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2017年无此项拨款收入。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1.01万元,比上年减少228.23万元,减少原因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2017年无此项支出。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6.48万元,法律援助支出14万元,其他司法支出40.53万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0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14.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8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原因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接待20批次、60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0.91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局机关借调其他单位5人,系统业务培训比较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0.37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加原因是召开全县“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1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24.94万元,减少原因一是司法机构改革基层司法所由乡镇管理,2017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2.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汉阴县司法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