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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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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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09-07 17:35

汉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7年部门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简称汉阴县搬迁办),主要职责有:1.负责编制全县移民(脱贫)搬迁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负责全县移民(脱贫)搬迁项目的申报、论证、审查、立项、批复、指导、监管、验收、资金审核、档案管理及信访案件的查处;3.负责指导全县移民(脱贫)搬迁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和各项考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办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搬迁办的精心指导和县脱指办等县直单位的大力协助支持下,全办上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按照“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的要求,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同步开展避灾和生态搬迁,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额完成2016年搬迁任务。2016年计划搬迁3874户。实际建成安置点29个,交钥匙工程47处,共搬迁入住4771户,比计划多搬迁897户

2.2017年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17年11个安置点建设任务,3140户的搬迁任务已全部竣工完成竣工。

3. 涉及易地搬迁的当年脱贫户安全住房全部解决。全县13个当年退出脱贫村和11690人拟脱贫户中的382户1134人当年脱贫户需易地搬迁,2017年12月10前已全部落实到户到房 

4. 搬迁对象精准确定。结合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查摸底、数据清洗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标注,进一步精准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4933户16963人通过采取召开培训会、院落会、入户调查摸底、发放政策包、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新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召开各类型动员会10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政策文件包6000个4933户贫困家庭签订扶贫搬迁三项协议,与1951户同步搬迁户签订避灾生态协议。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部门一个搬迁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数12人,含在编干部10人、借调教育系统1人,临聘人员1人。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4553.77万元,比上年减少6281.03万元,减少57.97%,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移民搬迁政策调整,同步搬迁任务指标减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由原来的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调整为县级借省级融资贷款)。本年度总支出4849.68万元,比上年减少2140万元,减少30.62%,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移民搬迁政策调整)。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总收入455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0.97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总支出484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9万元,项目支出4766.5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50.97万元,比上年减少6283.83万元,减少58%,减少的原因是移民搬迁政策调整。本年度总支出4846.87万元,比上年减少2142.83万元,减少30.66%,减少的原因是移民搬迁政策调整。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

2)住房保障及农村基础设施支出4766.59万元,主要是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建房补助及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于县国土局列支。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7“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于县国土局列支,无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2、本部门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

3、本部门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4.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属于国土局管辖的二级单位,无单独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与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于国土局管辖的二级单位,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搬迁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