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9〕5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07 00:5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我县频繁发生胡蜂蛰人事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切实做好我县胡蜂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胡蜂防治工作。胡蜂又名黄蜂、马蜂,是一种体大身长毒性大的昆虫,人被蛰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由于今年夏秋少雨气候条件适宜胡蜂大量繁殖,再加上部分群众缺乏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极易发生胡蜂蜇人引起的伤亡事件。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胡蜂防治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各负其责,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做好预案准备,确保胡蜂防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避免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各卫生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胡蜂伤人的救治工作,县卫健局要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配备治疗急救药物,确保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胡蜂蜇人救治工作小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派出得力救护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尽最大努力降低致死致残。对胡蜂蛰伤患者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救治方式,将治疗费用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决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当前,正值胡蜂活动高发期,各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胡蜂窝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有能力灭杀的及时灭杀摘除。对人力无法灭杀的区域或死角,要发布预警信息,设置警示标识,严防意外事件发生。县林业局要成立防治灭杀专业队,配备必要的防护服装、摘巢、灭虫、攀高等基本设备。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要集中力量灭杀,确保不发生新的人员伤亡。县应急救援(消防)部门要抽调优势兵力成立专门的胡蜂窝应急处置小分队,在接到胡蜂蜇人蜇畜事故信息后,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要严禁非法收购胡蜂蜂巢行为,对因收购蜂巢引发的胡蜂伤人事件,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要尽快查处、追究责任。

  四、加大防治宣传力度。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胡蜂防治知识及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增强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意识。县教体科技局要扎实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县林业局要建立胡蜂监测预警机制,与县公安、卫生、文旅广电、应急救援(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卫计局要牵头组织编写胡蜂防治及伤人救治宣传提纲,在网络、电视、手机、墙报上广泛宣传。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当前胡蜂防治工作。各镇和林业、卫计、应急救援(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灵通信息,密切防范,强化督查,严明工作纪律。县上设立胡蜂防治应急电话(119)和值班及信息报告电话(2293111),各镇要将胡蜂伤人情况及时报告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胡蜂伤人事件,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胡蜂蛰人死亡病例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公文PDF原件:汉政办发〔2019〕5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