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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信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国信办综函[2007]126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本网站现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重点领域,形成首批政府网站应该提供的100项服务事项,让社会公众体会政府网站的实际作用,让政府网站走入寻常百姓家。 >>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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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收费标准:
1、杂费标准:全免
2、书费:农村学校全免,城关一小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全免,城市非贫困家庭及外县在本县就读的学生不在免费之列。
3、住宿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初中收费标准:
1、杂费标准:全免
2、书费:农村学校全免,城关初中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学生全免,其他就读的学生不在免费之列,非本县户籍的学生不在免费之列。
3、住宿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高中收费标准:(安价发〔2006〕153号、安价发〔2006〕165号、汉价发〔2006〕41号。)
1、杂费标准: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每人、每学期;市级标准高中350元/每人、每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20元/每人、每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每人、每学期。
2、择校费标准:省级标准化高中9000元/生、三年;市级标准化高中5000元/生、三年;城市普通高中3000元/生、三年;农村普通高中3000元/生、三年。
3、书费:按实价收取。
4、住宿费标准:按《安康市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安价发〔2007〕88号),经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5、计算机培训费:最高60元/生、每学期,以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6、电教教材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省级现代教育实验学校每生每学期30元,市级20元,县级15元)。
7、统招统考报名费:高考95元/每生、每次,高中毕业会考费(含补考)6元/每生、每科,考查课4元/每生、每科,合格证书审定费5元/每人,毕业证书工本费4.5元/每证。
8、自行车保管费:最高15元/每车、每学期,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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