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
⑴、划拨国有土地转让须提交的材料
1、转让、受让双方申请(原件)
2、受让方法人代表证明或营业执照
3、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
7、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8、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及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9、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⑵、出让国有土地转让须提交的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转让、受让双方申请(原件)
3、受让方法人代表证明或营业执照
4、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
三、办理程序
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变更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或换发证书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工作时限
登记公示期满(15日)后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汉阴县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改扩建提交汉阴县村民建房改扩建审批表)
5、宅基地转移的需提交买卖双方申请、双方土地使用证、买卖契约以及买卖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外地迁入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
7、多子女户已到婚龄确需分开居住另行建房的(分开居住后父母身边必须有一子女),需提供鉴订的分户协议,填报分户审批表;
8、异地折旧建新的,应提交建新拆旧复垦合同。
三、办理程序
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国土所现场选址→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规划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核结果张榜公布→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所会同有关部门放线→验收、发证
土地初始登记程序
一、工作时限
登记公示期满(15日)后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出让土地提交出让用地批文、出让合同、出让金缴款凭证)
4、划拨土地提供划拨用地批文
5、地上附属物权属证明
6、填写汉阴县国有土地申报登记现场勘丈记录表
7、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三、办理程序
初始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