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报送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2-0005 发布日期: 2019-11-11 23:21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报送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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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秦岭办):

根据中共汉阴县委《关于印发〈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汉发〔2019〕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完成承担的整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整改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和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情况

反馈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2014年以来,汉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生态环保学习研讨较少,2018年度仅组织了一次。干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学习不深不透,个别谈话时,5名科级干部对提问不能准确回答,4名科级干部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时作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生态环保知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已将生态环保学习研讨交流作为我局理论学习与集中学习重点,明确研讨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每月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不少于2次。

反馈问题二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县秦岭办向巡察组报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料不及时、不主动,个别资料经巡察组多次催要后才提供。县环保局制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内容过于简单,工作任务涉及四方面内容仅300字左右。“五乱”整治中,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不大,未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夯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进落实。二是深入开展“五乱”整治,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贯彻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以及我省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反馈问题三贯彻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及时制定《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秦岭范围内植被保护行动计划》《秦岭保护范围水资源保护行动计划》《秦岭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19年6月6日,巡察组进驻后,汉阴县才印发《汉阴县关停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及清理整治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城关镇禁养区畜禽养殖厂搬迁工作推动缓慢,至今仍有11户未搬迁关停到位。

整改情况永红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汉阴县东实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汉阴县茂林良种繁育养殖有限公司、陕西省晨曦富硒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汉阴县利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羊)8个养殖场已基本清栏,汉阴县新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汉阴县昌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汉阴县金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暂未关停。

反馈问题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汉阴县2018年12月22日印发《市委巡察组对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出现“对矿山开采问题的整改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时限要求”。对全县拟保留的矿山手续办理工作进度缓慢,目前还有3家未办理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秦岭办)等部门研究有关问题,全县3家拟保留的矿山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办理到位。

(三)党委、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五政府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有62个移民搬迁安置点生活污水采取三格化粪池处理,排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城关镇麒麟村两个安置点均使用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麒麟沟流入月河,群众对此反映较大。

整改情况我局联合县搬迁办,对汉阴县62个移民搬迁安置点生活污水三格式化粪池处理排污问题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下一步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镇村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四)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六: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主动,监管不严格,未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存在监管履职“灯下黑”问题。汉阴县长兴煤业有限公司、致远墙面装饰干粉厂、安康万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汉阴县海新石业有限公司均无用地审批手续和环评手续,长期违规经营。汉阴县美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秦岭办要求,及时拆除圈占土地的围墙和大棚。对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不够,针对企业建设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规定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5日,汉阴县长兴煤业有限公司已将1400吨存煤全部清运完毕,打煤设施拆除,并已清场;致远墙面装饰干粉厂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计划移交县经贸局报请关停;安康万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我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具有环评手续;汉阴县海新石业有限公司已立案处罚,并补办了用地审批手续和环评手续已取得批复。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反馈问题七:联动机制未形成。“秦岭生态环保各职能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协同作战意识不强,未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质量、扬尘治理、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等问题上,未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存在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现象,综合管控治理效果不明显。陕西省空气质量通报显示,汉阴县2018年空气质量在陕南片区排名靠后,2019年1—4月在陕南片区综合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2019年5月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已退出陕南片区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五名的行列,截止10月,PM2.5降低至37μg/m3 ,优良天数261天,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呈逐步改善的趋势。一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我县主要涉气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境应急中心联网,实现远程监控,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住建部门、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全链条各负其责,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扬尘治理措施。加强对保洁公司督导考核,确保了城区道路抑尘保洁效果。三是夯实秸秆禁烧管理责任。建立了镇、村、组三级禁烧网格管理体系,向川道五镇、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分局配发无人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县领导带队组成秸秆禁烧巡查组开展日常巡查,印发禁烧通报,处罚违法焚烧行为。四是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县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及城关镇等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禁放工作,组建了巡查值守队伍,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分片包干的方式在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杜绝了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五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监管职责。自9月,多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和执法,强化了监管效果。秦岭办、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县内采石企业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工作;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全县烟花爆竹管控检查;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5家散煤销售网点的取缔任务已在时限前完成,对全县页岩砖厂在用燃煤进行煤质抽检工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组织我县的金矿、采石、页岩砖厂企业针对重点扬尘点位等问题进行座谈;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高排放机动车开展了路检路查工作,重点查处不达标排放车辆。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我县联动机制正逐渐形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