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筑废料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002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09 13:06

安康市洪康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筑废料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平梁镇平梁镇二郎村三组,占地面积5亩,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总投资7.28%。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成品库、配料车间、门卫室、办公室、食堂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m2,购置破碎机、制砂机、分离机及提升机等生产设备22台(套)。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 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为农家肥使用,洗砂废水、洗车废水经导流沟汇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雨水经导流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内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物料堆场洒水抑尘。厂区实施雨污分流,严禁污水随意排放。

(二)加强运营期间扬尘管理。对施工扬尘采取地面洒水、车辆限速、设置围挡、覆盖等措施抑尘降尘。对加料、破碎、制砂及筛分粉尘,安装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运输扬尘,采取限制车速、保持路面清洁、驶出厂区前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以及路面洒水等措施;对于装卸、堆场扬尘,采取设置封闭车间、安装雾化喷头、不定期洒水、防尘帘以及覆盖防尘布等措施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噪声,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周期,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设生产设备等措施;对铲车及其它运输车辆,要求在进入厂区后匀速行驶,严禁鸣笛,加强绿化,减轻噪声影响。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生产。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施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得随意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泥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理;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固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县水利局、平梁镇人民政府,并由县水利局、平梁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行业和属地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9日                  

 

 

 

 

 抄送:县水利局、平梁镇人民政府。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9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