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石英砂新增一水柠檬酸脱锈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005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25 13:15

陕西稀非特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石英砂新增一水柠檬酸脱锈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在原年产5000吨板材石英砂基础上扩建项目,位于汉阴县城关镇长窖村一组,处于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范围,扩建厂房100 m2,项目总占地3333m2,项目总投资900万元,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万元,占总投资19.4%。原项目安装了给料机、提升机、自磨机、磁选机等设备。扩建项目内容为:扩建1个酸洗厂房,内设一水柠檬酸脱锈池3个(浸酸池、脱酸池、沉淀池),购置主要加工设备3台(套)。扩建后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石英砂)不变。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管理。对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综合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扩建项目脱酸池和滚筒筛洗砂产生的酸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通过酸碱中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排放。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石英石冲洗废水,经沉淀池三级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作为农家肥使用。配套建设事故水池,防止发生废水突发外排事故。对浸酸池、脱酸池及沉淀池、事故池采取规范防渗处理措施,避免地下水污染。严禁废水外排。

(二)加强废气管理。通过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材料运输及堆放时采取遮挡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处理施工扬尘。扩建项目不产生废气。原有项目废气污染源为石英石生产自磨、磁选、提升、筛分等工序和矿石原料装卸及矿石的初步筛选及食堂油烟排放。原有项目自磨、磁选、提升、筛分等工序设置密闭系统,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引风机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皮带输送机须进行全封闭,减少粉尘排放量。原料矿石及废矿石应设置专用堆棚堆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达标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扩建项目及原有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石英矿的自磨、磁选、筛分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生产作业。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合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严禁随意倾倒。扩建项目运营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包装桶、包装袋外售。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砂石、废水沉淀泥沙、废油脂、废编织袋、生活垃圾。废砂石和废水沉淀泥沙收集后全部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编织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废油脂暂存间,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原有项目、扩建项目建设均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对整体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曰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并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行业和属地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