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高粱铺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19-0014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环复〔2019〕13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06 13:37 |
汉阴县富硒乡农林土特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高粱铺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平梁镇高粱村二组,租赁原平梁供销合作社及原高粱茧站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占总投资1.49%。建设内容:加工车间、保鲜库、烘干房、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办公室等,配套相应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腊肉120t、腌猪蹄10t、香肠40t、豇豆干25t、萝卜干40t、土豆片100t、野山菌20t、血豆腐干10t和泡辣椒15t。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运营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及产品储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和肉制品熏制产生的熏制废气。原料及产品储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储存、生产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扩散;熏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 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肉制品清洗废水、设备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蔬菜制品原料清洗废水、漂洗废水、浸泡废水和脱水废水。项目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污水站处理站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灌溉标准后,用于附近村民农田灌溉。严禁废水外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下脚料、水处理污泥及布袋除尘器收尘等。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下脚料、水处理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循环利用。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 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曰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和平梁镇人民政府。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