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安明石材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19-0047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环复〔2019〕53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2-12 15:34 |
汉阴县安明石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陕西国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汉阴县安明石材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双乳镇三同村三组,占地3000平方米,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0.18%。建设原料区、生产车间、成品区、办公区等,购置安装切割机、磨边机等设备,以石英石、花岗岩板材为原料加工生产灶台、橱柜、窗台线等产品。对玻璃进行裁切、磨边加工。年加工石材3万m2,加工玻璃1200m2。该项目2016年3月建成投运, 2019年6月停产。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运营废气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磨边、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粘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磨边工序采用湿法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粘接工序产生的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切割、磨边工序湿法加工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经导流槽收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进入清水池,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盥洗废水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桶集中收集定期由厂家回收;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用于道路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填埋处理。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