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新建汉祥林软木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19-0046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环复〔2019〕52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2-06 15:32 |
陕西汉祥林软木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汉祥林软木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涧池镇军坝村2组),租赁汉阴县汉月鑫木业有限公司部分厂区,占地面积3500m2,新建软木颗粒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软木颗粒1500t。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4.6%。。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运营废气管理。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碎粉尘、一次筛分粉尘、二次筛分及风选粉尘。生产设备放置在密闭厂房内。粉碎粉尘及一次筛分粉尘收集后共用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二次筛分及风选工序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汉阴县汉月鑫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至月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振动筛、锥磨机、风机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产生粉尘、筛分出的杂质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除尘器产生粉尘全部作为副产品外售。一次筛分杂质外售给生物燃料公司做生物质燃料,二次筛分出的颗粒物作为生产原料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保洁单位填埋处理。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19年12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