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4号)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0-02-02 09:38
来源: 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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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阴县从2月2日起实行人口出行管控的通告

(第4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经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2日起,在汉阴县城、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县城、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居民和群众出行。每户家庭要严格控制外出采购生活物资人员数量和频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二、县城区、各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和群众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宴请。

  三、积极支持商超、电商、物流公司、跑腿公司开展生活必需品送货上门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出行几率,实行居家自我隔离,阻断病源传播途径。

  四、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管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六、县城区、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汉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