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力促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0-007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2-09 12:3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力促重点项目和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3号)精神,为统筹兼顾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重点项目和企业从2月10日起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重要意义

  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明确指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2月6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湖北以外地区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按照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懈怠,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遵循“落实防疫、创造条件、安全规范、有序恢复”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规范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有序。

  二、强化措施,安全规范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

  (一)全面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各镇各部门和企业要把严守健康安全防线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严格落实《汉阴县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建立员工健康与出行档案,逐人进行统计核查,对湖北返岗人员和其密切接触者要按程序解除隔离后方能上岗;按要求配备体温枪、消毒液、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定期开展体温检测;要全方位做好工地、厂房、车间、宿办等场所清洁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健局要加强疫情防控业务指导。

  (二)规范推进项目开工复工。坚持精准施策、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重点项目有序开工或复工。由县发改局牵头,各项目责任部门负责,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的要求,逐项目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开工复工时序,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全年稳增长影响大、有完工时限约束、投资体量大、影响脱贫攻坚及卫生保障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工或复工。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单个项目、单独审核,充分发挥复工示范作用;非政府投资类项目,只要落实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支持其开工或复工。要早做准备,适时组织开展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三)有序推进企业复产经营。由县经贸局牵头,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推进企业复产经营。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医疗、水电气讯、粮油食品、化肥等企业,以及公交、市政等民生行业,要全面恢复生产;对用工量小、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要开足马力生产;对农村电商、电子交易平台等网商企业,要开展全天候经营;对新社区工厂、毛绒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可考虑采取错峰、倒班等措施,尽可能恢复生产;对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图书馆、电影院、小吃店、药店、理发店等服务行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制定方案,积极做好复产经营准备工作。同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方案,抢抓节令,迅速启动春耕生产。

  三、优化服务,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相关要素保障

  (一)便捷审批服务。由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对投资额度大、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行开工,后期完善相关手续。充分利用安康智慧治理平台,推行“非接触式”服务,方便复工复产企业网上缴费、网上办事。

  (二)落实相关保障。各镇各部门要围绕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用工、融资、煤电油气运等相关要素保障工作。抓住春节有利时机,采取网上招聘、网上面试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产业大招工,缓解企业招工用工难题。要建立顺畅的物资运输保障机制,为复工复产企业物资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不得擅自设卡阻拦交通。支持餐饮企业为复工复产项目和企业制作配送员工餐。

  (三)减轻企业负担。由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精神,制定我县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以及应对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财政、发改、经贸、住建等部门要为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企业协调提供疫情防控物资支持。

  四、提前着手,高质量做好项目谋划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中省市政策和投资走向,抢抓应对疫情影响可能要出台的减税降费、贷款贴息、定向降息、支持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等政策机遇,提前策划包装项目,做足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的相关准备。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应急减灾、物资储备、公共卫生、健康医养等领域,抓紧谋划一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和医药健康重大产业项目。要积极开展网上推介、网上招商、网上洽谈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跟踪对接项目,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五、压实责任,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尽责、行业监管、业务指导”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重点项目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严把复工复产疫情排查关、隔离关、防控关,确保复工复产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将疫情防控与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互通信息、加强沟通,有知无畏、共克时艰,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对复工复产进展缓慢,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汉阴县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汉阴县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建立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企业要全面落实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部署,项目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疫情防控记录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

  二、强化复工人员健康筛查。对所有复工复产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如实填报近14天旅行及人员接触史,检查身体健康状况。对旅居或者过境湖北省返乡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不得复工,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未解除隔离的人员不得复工,未解除隔离的高危及重点管理对象不得复工,有发热等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复工,确保全体复工人员健康返岗。

  三、落实日常健康管理责任。复工复产项目、企业工地或车间要实施封闭管理,设立检测卡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除运送生产物资等必需品外,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区域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日常防护,人员不得聚集,不得近距高接触,提倡错峰上下班、生产或施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上报县疾控中心,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筛查诊疗。

  四、做好企业和工地环境消杀。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工地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复工复产后,每天至少开展1次环境清扫,重点部位每天消毒2次,室内场所定期开窗通风。储备必要的口罩、手套、测温仪、洗手液、消毒水、医用酒精等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分散用餐要求,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

  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微信QQ群、电子屏幕等媒介,全面系统的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使每一位员工都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