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0-02-18 10:31
来源: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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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6号)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期,特别是节后人员返程、企业复工复产导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新入境人员登记管理。所有新入境(外省返乡来汉)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所在的村(社区)登记、报告,同时登录“健康陕西”“321”民情在线公众号平台进行申报登记。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严格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严格网格化管理,在进村主要通道、小区出入口设置疫情检测点,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社区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总体达到管得住、控得了、能通行的目标;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区域,视情况对住宅单元楼门、小区等实行隔离管理;村(社区)基层网格检测点要严格履行检测、登记、劝导报告等职责,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决不能流于形式。

  三、严格出入村(社区)人员车辆管理。外省返乡(来汉)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村(社区),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四、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村(社区)对需要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重点人员按照“一册”(一本“黄色”人群到户花名册)“两测”(每天上午、下午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测量一次体温)“一台账”(建立一本医学观察人员健康台账)的工作模式,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严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未满14天的人员擅自外出。

  五、深入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线”人员带头作用和广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除直接承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外,其他人员都要就近下沉到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接受村(社区)的管理和调度。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