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函
吴登平代表:
您提出《城关镇前进村关于村级公益路灯安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关镇党委、政府对民生公益事业一直高度重视,但由于近年来镇政府在承担县级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道路和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投入的资金量巨大,镇本级财力相对有限,无法对镇辖区内所有村组一次性做到亮化,只能通过相关项目配套以及上级专项资金等来逐步进行解决。为此,镇政府多次同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县住建局进行专题汇报,力争能修加大对域关公益设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支出力度。
按照《汉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规定,项目中报由村级负责组织,按照程序通过后,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镇政府按照标准资料文本报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钠入项目库,并上报市综改办各案。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根据每年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量和年度建设计划,将项目库中拟实施的项目提交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批复,下达当年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
截至目前,镇级已经收到前进村提交的路灯150盏的项目计划并报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但由于市、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2019年度都在进行改革,相关项目计划和资金均未下达。我镇将继续加大同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原综改办)的衔接汇报力度,如项目能得到批准,此问题可得到解决。
联系电话:0915-5212056
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