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1-0002 发布日期: 2020-02-25 17:58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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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努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汉江(月河)水质保护、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宣教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空气环境质量: PM2.5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以下,碳排放达到上级要求目标,全年优良天数315天以上。

  2.水环境质量: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汉江、月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零增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5.核辐射及危险废物管理:防止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监督指导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6.污染物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7.自然生态保护:深入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目标,规范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8.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大气、水质、土壤、噪声、固废、辐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全县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及时查处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防止发生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抑尘、控煤、禁燃、增绿”为重点,加强对建筑(道路)工地、烟花爆竹、砖厂、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开展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落实对黄标车、无标车禁行限行工作要求,查处不合格煤制品的制售和露天烧烤,规范餐饮油烟处理,提高城区绿化率,主城区实行机械化清扫和洒水。

  2.抓好禁烧禁炮工作。印发全县2020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部门及各镇职责,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大对禁烧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兑现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机制,调整优化管控区域,提升监管效果。

  3.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

  4.加快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以月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为目标,加大《汉阴县月河水污染治理方案》实施工作力度,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达标运行。积极实施水质提升环保项目,按期完成铁佛寺等4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5.落实 “河长制”管理措施。夯实各级河长的水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和工程施工,督促各镇处置沿河的生活垃圾和漂浮物,依托重点河流沿线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动态监控各镇水质保护工作开展。对全县汉江、月河、观音河、中河、东沙河、青泥河、洞河、牟梓河、富水河的各镇出境断面水质实行分季度监测,纳入年度考核。

  6.加大水源地水质安全管控。做好观音河水库、大木坝水源地的水质监管,加快完成洞河水库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万人千吨”级水源地(涧池大龙王沟、城关镇芦鱼沟水源地) “划、立、治”工作,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界标界桩及警示标志,制定实施排查整治方案,取缔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落实镇、村级水源保护责任,保障全县饮水安全。

 (三)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

  7.夯实土壤污染防控责任。以土壤染防治法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夯实各部门、各镇村的土壤污染防控责任,积极推进中省“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管单位监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8.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农用地详查成果运用,掌握全县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污染地块休耕还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9.严格管理固废及危险废物。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管控,加强废铅电池、废机油、医疗废物等危险污染物的监管。

  (四) 全面推进青山保卫战

  10.巩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县域秦岭、巴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围绕矿产资源开发、违规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

  11.全面落实 “山长制”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强化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加强小水电建设项目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12.严格环评审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监管,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环评“绿色通道”,提高网上受理环评的时效和水平。

  13.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城市噪声、医疗废物、辐射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排污单位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漏排环境违法行为。

  14.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健全案件移交和联合办案机制,落实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及时查处污染投诉和环境纠纷,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

 (六)推进污染减排

  15.落实减排措施和责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碳排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制定污染减排方案,编制减排项目计划。落实各单位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16.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

  17.积极开展在线监控。全面推进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涉水、涉气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县级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强化对“两场(厂)”及国控污染源的监管,确保“三率”稳定达标及在线监测设施数据正常传输。

  (七)防控环境风险

  18.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按照全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夯实县、镇、村各级网格长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建立奖惩机制。

  19.健全完善全县环境应急体系。督促各部门、镇、企业理清行业或辖区的重点环境风险源,组织矿山企业安全问题造成的环境次生灾害、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水源地水污染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规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 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年度工作任务。对标《安康市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部门、各镇创建负责,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通过“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深入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设规范化党支部。开展全局干部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履职能力,锻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敢于碰硬的环保铁军。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驰而不息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3.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监督管理,以完成“蓝天、碧水、青山、净土” 四大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对相关部门和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推行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局干部实施按月考核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

  4.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积极运用“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