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优势专业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1969 发布日期: 2020-03-25 17:46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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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终身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更好发挥技能培训助推脱贫攻坚作用,根据安康市人社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8〕306 号)要求:“全面放开,取消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招投标,各职业培训机构依据自身特点申报2-3个优势专业,培训主管部门结合申报资料审核情况,按照相关标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合格审批通过后,培训机构可开展所申报专业范畴内的培训”。现就申报在我县开展2020年度职业培训优势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安康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等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种(专业)范围:各培训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汉阴县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表》(详见附件)范围内的工种(专业)中选择不超过3个本培训机构具有优势的工种(专业)进行申报;创业培训和汽车驾驶培训分别由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三家定点汽车驾驶培训机构承担,不再进行申报。

 四、申报资料、条件:

  (一)申请报告,同时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拟承担培训工种(专业)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申报2个以上工种(专业)需分别提供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应具备相应条件的办学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单独的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场所应达到200平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所提供的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师具备相应资格,持有相应证件。培训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申报的每个专业应具有理论课、实训课教师各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和教师上岗资格条件;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

  (四)年度检查合格,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因教学问题发生学员投诉事件。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经审验人审验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原件当场退还。

  五、相关要求

  (一)经审批同意,承担我县2020年度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在2020年的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对培训机构2020年10月底未能培训任务的,我局将视情况取消或调整到其他培训质量及任务完成好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二)按上级要求或因市场需求变化和我县茶叶、蚕桑、猕猴桃农村实用技术产业需要增加培训任务的,我局将另行安排,从承担我县2020年度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中选择培训任务完成好、培训质量效益好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向我局申报和审批同意,擅自在我县组织培训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或停止招生。同时也不得向我局申请培训补贴。

  报名地点:汉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股(汉阴县人社局三楼301室)

  联 系 人:陈冬梅   联系电话:0915-5212526


  附件:汉阴县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及人数、培训课时及补助标准.xlsx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