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汉阴县提升住房安全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jj-GK-2021-0020 发布日期: 2020-03-01 12:41
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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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汉阴县提升住房安全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


汉阴县提升住房安全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水平,切实改善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质量和居住条件,彻底解决农村住房不安全问题,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效,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挂牌督战机制"工作要求,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清零”任务的完成,彻底改善农村住房安全取得“危房歼灭战"的全面胜利,做好县摘帽国家抽查及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严格政策落实,全面提升改造质量

  1.严格政策狠抓落实。各镇严格按照县脱贫办、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2019〕155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危房改造工作“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要求,经常性开展农户住房安全排查,发现疑似危房应逐级上报,由县级住建部门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鉴定为危房且有改造意愿的,按照危房改造四项基本程序纳入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切实解决农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1、选址安全,地基坚实。2、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3、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4、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5、建筑材料质量合格。6、周边排水沟役硬化且畅通无积水。7、施工操作符合规范要求。8、危房改造户D级新建房屋承重墙体厚度应满足要求(墙体建筑材料为黏土烧结砖的厚度应为240毫米,墙体建筑材料为硂预制砌块的厚度不小于190毫米),前后雨棚挑出墙体距离不得小于600毫米,基础埋深应≥500毫米。9、建筑面积应符合1至3人户40-60㎡,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3人户不低于40㎡,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18㎡、不低于13㎡的要求。10、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设施条件。

  2.明确重点抓危旧房屋腾退。按照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旧房屋拆除腾退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字〔2019〕626号)要求,确保在2020年6月30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屋拆除腾退工作,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未拆除腾退原危旧房、新建安全住房后仍居住原危旧房的问题达到“清零”标准,消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好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非易地扶贫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汉政办发〔2019〕33号)“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旧宅腾退资金补助政策规定,把危房改造新建旧宅腾退工作做到实处。

  3.强化程序规范管理。危房改造施工建设必须由经过县级住建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在施工关键环节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工程竣工后要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竣工验收、核实是否实际入住后,30日内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档案资料的管理,严格项目实施的审核关、准入关,精准完善县镇村户四级档案资料,准确及时完成全国农村住房安全信息检索系统资料的录入修正维护工作,确保危房改造信息准确、档案完整、资料齐全、户档精准,纸质档案和系统录入电子档案信息一致。

  4.建立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各镇危房改造管理部门要建立农户反映诉求问题登记、整改、查处和反馈的信访维稳处置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汇报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予以明确答复迅速落实。对推诿拖延造成重大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二、夯牢责任主体、开展住房安全再排查

  5.强化制度机制保障。按照县脱指办、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汉住建发〔2018〕87号),住建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要求及奖惩措施“双十条规定”的通知》(汉住建发〔2019〕137号)和住建局《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2017〕97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执行住建局科级领导联镇包抓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强化日常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省市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要求,充分运用脱贫攻坚奖惩措施,切实夯牢制度责任。

  6.开展再普查再排查。在2019年农村住房安全“回头看”及排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性进行再普查核查,特别是今年我县还有1498户3183人剩余未脱贫人口的全面脱贫任务,此项工作是今年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艰中之艰,同时,对处于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内的建筑物一并进行再排查。普查排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主责,充分调动发挥镇村“四支力量”作用,对本镇内的全部常驻农户安全住房情况再进行一次普查核实,认真核对《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核查表》、《农村住房安全评定意见表》及已建立的农户住房情况台账,核查发现有“疑似危房”的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二次鉴定并出具评定结果,并根据农户实际情况给予可行的保障方式建议意见(是否符合条件可享受危房改造或搬迁政策)。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资金跟踪监管

  7.执行政策严格监管。严格执行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132号),县脱贫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不安全住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2019〕108号),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提升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汉住建发〔2020〕7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保障措施及跟踪监管力度,合理计划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县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外,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打卡到户,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努力提高群众筹资积极性及社会资金帮扶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

  8.明确重点保障到位。对非贫困户住房核查为“疑似危房户”的,逐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并建立台账,经鉴定并住建部门核实认定为C级、D级危房的,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补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户、动态调整返贫户、新增贫困户、监测户、边缘户逐户进行住房安全排查鉴定,经鉴定核实属于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的,且农户本人有强烈改造意愿的,继续落实中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补助政策,由县级住建部门提供加固改造(重建)建设方案,由农户自行确定或镇村组织建筑工匠进行自建或统建。由住建部门纳入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不能纳入中省市计划内的,由县本级财政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予以统筹解决,确保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认真落实整改,全面提升住房安全成效

  切实抓住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成效考核及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契机,逐项对账到点、举一反三列出整改清单逐一按时限整改销号,助推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质量水平再上一个新高度。

  9.整改内容。全面排查我县危房改造基本情况,结合中省市县反馈问题逐一落实,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信息录入、系统维护、审批程序、公示公告、户档资料、竣工入住、验收程序、资金兑付规范管理、拆旧建新危房腾退作为重点监测对象,逐一排查梳理全面高效整改。

  10.整改时限。各项整改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细落实

  全面系统总结我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成果、典型经验、生动案例,积极谋划创新宣传方式,为我县的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贡献力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报纸及政府网站公共网络平台媒体,着力扩大宣传面,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镇村驻村工作队伍、四支力量、住建局联镇工作组、帮扶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危房改造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发放明白卡、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满意率,使农户自觉承担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职责,工程队自觉履行合同协议,确保工程质量房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