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信息登记政策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17:59 |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分享: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维权、社保等精准服务工作,按省市人社部门要求,凡属我县农村户籍、16-60周岁、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请配合扫码注册并根据提示进行实名登记。
(在微信扫描)
登记对象
1.凡属我县农村户籍、16-60周岁、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2.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登记内容
实名制扫码注册个人信息,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户籍地址、受教育程度、是否在外务工(是:目前工作地点、从事行业;否:是否有就业意愿、拟从事行业)。
人社部门将在就业、维权、社保等方面为您提供精准服务。
上一篇: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 03-06 ]
下一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 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