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文件解读

索引号: xzfgzbmzjj-GK-2021-0020 发布日期: 2018-08-16 11:35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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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意义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对缓解当前经济社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以及做好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惩罚制度

  办法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承租人违法办法行为惩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完善我国公租房保障制度相关对策

  1、在合理规划前提下强化科学管理,例如公租房的建设应根据居民居住需求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公租房的布局和设计方案。公租房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到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支出,避免其支付较高的生活成本。如果公租房布局过于偏僻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又无法跟上,则容易使租住者产生较高的交通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卫生费用,这样反而加重了租住者的负担。另外,如果公租房设计均为整套出租或套型面积大,超出了受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同样容易导致其保障房不适用的局面。因此,公租房的建设地理位置、建设标准必须科学合理地制定,这就需要构建科学的调查机制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通过调查保障对象的住房要求和需求层次,以便使公租房既能够满足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又避免不经济、不实用而导致保障房空置、闲置的局面。

  2、以多元融资机制来增强资金筹集力度。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无法独立发行地方建设债券,因此只有通过各自的融资平台来进行资金筹措,即“城投债”。但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累积,债务风险也越来越明显,必然会对公租房的资金来源造成一定冲击。从商业银行获取公租房建设贷款也显得较为困难,因为公租房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实施环节多,政策风险较大,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为此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可尝试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融资。住房公积金也可用于公租房建设贷款,并允许公租房租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3、合理确定公租房运营管理的主体。租房投入运营后,后续的管理和维修等工作直接关系到公租房的服务效率。由于公租房涉及面大、覆盖人口众多,导致其后续的管理和维护费用支出巨大,同时,还带来了管理难度的增加。可以考虑依托政府政策支持的市场化、公司化的专业管理机构――公共租赁房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租房公司),使之成为执行政策和接轨市场的主要载体。公租房公司既可以由政府出资组建独立的房地产租赁业务服务商,也可以和在市场上具有较好声誉的房地产中介商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包揽存量房源整合、租金核算、管理维修、政策监督等一系列服务,公租房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开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业务,并实现保本微利目标。

  相关问题解答

  一、外来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有什么条件?

  【回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即可申请。

  二、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什么法律依据?

  【回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目前我国主要办法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