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政策文件普及宣传

索引号: xzfgzbmzjj-GK-2021-0020 发布日期: 2017-06-01 16:20
来源: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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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宣传单

  一、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已在全国扶贫系统中标注为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由民政部门负责供养人员除外)。

  二、危房改造申报程序及审核

  1、申报及审核:采取农户自愿申请→认定及公示→各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

  2、危房认定:各村认定审核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对照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内容认定。主要标准如下:

  C级危房鉴定标准

  ①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②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③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④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D级危房鉴定标准

  ①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②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③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④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三、改造建设要求及标准

  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

  修缮加固:切实加强房屋主体加固排险、屋顶翻修、室内外排水、外墙防水等危改工程,同时兼顾对厨房、内室以及院落整洁度的改造。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贫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改造方式: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各镇在实施危房改造时拆除新建的比例应小于40%。同时,可采取相对集中新建、购买本村闲置安全农房、置换和对闲置公房长期租赁等低成本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四、危房改造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按验收程序:1、由各村进行初步验收,各镇组织复验并签定验收意见;2、县住建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兑付办法

  1、补助标准:修缮加固(包含修缮加固公房、租赁、置换本村闲置农房)补助资金按实际发生费用兑付补助资金,户均达到1.5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拆除新建的补助资金按照户均2.6万元予以兑付(包含各帮扶部门、社会组织资助的建房资金)。各镇可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行分类,重点向贫困程度深、房屋危险等级高的农户倾斜。

  2、资金兑付办法:在危改工程启动后,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补助资金的同时,要确保危改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兑付到位。对政府组织实施的,在明确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队。

       监督电话:09155216563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危房改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