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应对近期暴雨天气及其诱发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8-07-02 10:35
来源: 汉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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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县气象台暴雨消息:受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和北方空气共同影响,预计7月2日到6日我县将有一次持续强降水天气过程。暴雨主要集中在3日到4日。过程降水量:全县为100-180㎜,其中2日小雨转中雨;3日大到暴雨;4日暴雨;5日大雨;6日小雨;后期8日到10日,我县将还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为认真贯彻7月2日市、县召开的防汛工作紧急会议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近期暴雨天气及其诱发次生灾害应对防范工作的通知》(安民办发[2018]124号)精神,切实做好暴雨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及时防灾、减灾、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

各镇民政办、局属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此次暴雨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全体民政干部要深入到防灾抗灾一线,及时统筹解决防灾抗灾的实际问题,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等方法,做好防灾、减灾、报灾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镇要严格执行灾害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灾害信息畅通。要落实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灾情数据统计准确、及时,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

三、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要高度重视暴雨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认真组织部署,深入灾区一线,摸清灾情底数,根据受灾程度和困难程度,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及时医治、有干净水喝的 “五有”原则。要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排查,对因灾倒房户和危房户,要落实临时性安置措施,动员亲邻互帮,确保无房户、危房户住上安全房。要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因为暴雨灾害淹死人、饿死人。

四、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与上报工作

各民政办要高度关注此次暴雨天气变化,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汉阴县民政局2017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快速上报灾情信息,及时、客观地反映灾害损失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灾情要在1个小时内报告县局。

五、全面加强福利机构安全防范工作

1、要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镇民政办、局相关股室要立即对辖区内农村敬老院、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和散养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对各农村敬老院和散居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住房情况进行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户不少、一房不漏。对排查出存在险情和隐患的住房,要全力采取加固、维修、改造等补救措施,彻底排除不安全因素,必要时要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提前撤离。

2、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镇民政办、相关股室要指导辖区内所有农村敬老院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要监督各福利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机构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和各岗位安全管理员。并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机构住养人员和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各福利机构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每班有人值、交接不断档,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

六、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和逐级追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坚持突发事件和重要事故报告制度,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凡是发生突发事件和重要事故等情况,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信息。

 

                                                                                                        汉阴县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