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镇:河长警长跨县聚力,打击违法捕鱼护一江水源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践行“河长制警长制”工作?如何保护一江水源?近日,汉阳镇派出所、河长办,联合石泉县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喜河镇派出所用一场河道违法捕鱼电鱼联合整治行动做出诠释。
地处汉江边,石泉县喜河镇位于上游,汉阳镇则坐落在下游,随着两镇禁渔期间巡逻、执法力度加大,出现了跨县跨镇捕鱼电鱼现象,管理巡逻难度加大,两镇河长警长看在眼里、急在心中。
联合整治迫在眉睫,5月26日,两镇决定立即开展跨县跨镇联合整治行动,四大职能部门联合出动20余人,沿汉江两岸对河道两侧存在电鱼、捕鱼、放网点进行“地毯式”排查。行动中,警长河长发扬“不怕苦、不畏难、不惧辛”精神,冒着冰凉河水下河收网,筛查草丛深处,共收缴电鱼器械、沾网、地笼、巨型网兜等工具20余件,现场救获放生鱼类30余条,处理案件2起,对汉江沿线居民极大地宣传了“河长制警长制”工作,同时对违法电鱼捕鱼分子形成较强震慑力。
据了解,电鱼、捕鱼会致鱼类不育,影响鱼类繁殖,特别是在繁殖期,强大的电流会破坏鱼卵,影响鱼业资源的增殖,同时,部分鱼被电死后,鱼尸沉入河底,腐化变质后大大破坏了水质。因此,电鱼、捕鱼行为对渔业资源破坏性极大,严重影响水域生态环境秩序。汉阳镇派出所、河长办充分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一场攻坚战,亦是持久战”。下一步,河长警长将不定期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利用qq、微信、短信、警车,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加大对违法电鱼、捕鱼执法力度,以“抓落实、凝合力、尽责任、守担当”姿态护好一江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