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0-014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35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4-18 16:4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补充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支持我县企业发展,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企业还贷周转金借用范围扩大为:凡在我县境内创办的经济社会效益好、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均可申请借用。根据原《办法》运行使用情况,结合实际特制定《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补充规定适用在本县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企业的还贷周转(在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除外)。
第三条 企业(指非财信担保企业,下同)申请借用还贷周转金办理程序,按照《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委托贷款银行的发放贷款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企业申请借用还贷周转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的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和市场前景比较好,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二)固定资产投资应在500万元以上,上年或当年生产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上年或当年解决就业20人以上或纳税10万元以上(不含企业征用土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银行同意续贷并出具了续贷承诺函;
(四)承诺按规定缴存还贷周转金互助基金;
(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70%,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借用还贷周转金在200万以下(含200万元)的,必须由2户(含2户)以上有担保能力的企业为其提供保证反担保;借用还贷周转金在2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3户(含3户)以上有担保能力的企业为其提供保证反担保。
(七)借用还贷周转金企业必须得到第三方受托收款企业或个人的承诺,必须交由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控制账户(收押预留印鉴、银行卡、U盾),监督其按程序归还受托所收款项。
第五条 企业申请借用还贷周转金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
(二)《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审批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诺书;
(四)反担保企业(或个人)出具的反担保承诺书;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企业还贷周转金互助基金缴存比例及管理仍按《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借用还贷周转金企业在本次借用还款周转金的下年度对应日不再借用还贷周转金时,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缴存的互助基金本息予以退还。
第七条 企业使用还贷周转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还贷周转金仅限于企业本次申请应归还贷款的周转使用,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流动资金和其他用途;
(二)还贷周转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确因特殊原因可展期30日;
(三)单笔还款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一般不得借用还贷周转金;
(四)企业申请借用还贷周转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该企业当期应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70%,其中,单次借用还贷周转金的最高额度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00万元;同时借用还贷周转金余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第八条 借用还贷周转金企业违约、承贷银行无故不履行续贷承诺的,按《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补充规定由汉阴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随同《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一并试行。
附件:
1、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
2、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审批表
3、汉阴县企业承贷(续贷)承诺函
4、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协议书
附件1:
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
||
企业生产经营概况 |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
企业申请还贷周转金理由、金额及还款承诺 |
企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承贷银行推荐意见 |
周转金放款 指定的借款人账户 |
账户全称: 开 户 行: 帐 号: |
|||
承贷银行(签章): 客户经理(签名): 负 责 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审批表
借款企业 名称 |
|
所属行业 |
|
||
详细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金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
|
贷款卡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
手机 号码 |
|
手机 号码 |
|
||
本次到期 贷款 |
额度 |
|
到期时间 |
|
|
原贷款 用途 |
|
||||
申请续贷 期限 |
|
||||
本次申请还贷周转金额度 |
|
具体用途 |
|
||
本次申请还贷周转金使用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初审意见(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
汉阴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审核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
||||
县经贸局初审意见(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盖章)
分管局长签名: 局长人签名: |
||||
县政府还贷周转金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 |
经 年 月 日会议审定,同意该企业申请借用还贷周转金 万元,借用期限 天,期满立即归还。 |
附件3:
汉阴县企业承贷(续贷)承诺函
汉阴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
因 (企业名称)于 年 月 日申请在我行办理 类贷款 万元。该公司与我行合作期间,诚实守信,未发生违约现象。现申请贷款资料已由我行调查审核,符合我行放贷条件,我行同意在审批同意放贷后,及时放款,并承诺配合贵公司将贷款资金转至贵公司指定的、符合我行要求的受托支付收款人账户。
特此承诺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客户经理(签名):
银行行长签字(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汉阴县企业借用还贷周转金协议书
汉阴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还贷周转金审查委员会的审批意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种类: 还贷周转金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万元
三、借款用途: 归还到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四、借款期限:共 天,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还贷周转金放款方式:乙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借款凭据后,甲方一次性拨付借款,转入乙方在承贷银行的还款专户,专项用于归还到期的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账户全称:
开户行:
帐 号:
利 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六、周转金归还方式:乙方所借贷资金由承贷银行划转到甲方指定的乙方受托收款企业或个人账户上,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监督下,将受托收款企业收到的续贷资金转到甲方指定的,发放委托贷款(还贷周转金)银行乙方所开设的账户上,将借用的还贷周转金一次性足额归还到甲方收款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账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利息支付方式:乙方在周转金归还时,将借用周转金应支付的利息随归还的周转金一并支付到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委托放款银行开设的账户。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拨付乙方借用的还贷周转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存放和使用还贷周转金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归还。造成还贷周转金损失的,乙方法人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规定时限足额归还还贷周转金,甲方有权商请承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并按逾期额每日加收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贷款使用情况,调查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乙方应及时如实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信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借款及利息、滞纳金全部清零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依照《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汉阴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汉阴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