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汉阴县12369及12345环保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情况信息公布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GK-2022-0004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17:49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2020年5月汉阴县12369及12345环保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情况信息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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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投诉内容 | 受理单位 | 经办人 | 处理结果 |
1 | 2020.5.4 | 龙岗大酒店拆会议室改建餐厅,建筑垃圾全部倒入家属楼后院,垃圾如山尘土飞扬,周围住户苦不堪言。而且也不利于排水,造成安全隐患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张雪芬、尹林 | 按照县政府部门职责划分和《汉阴县各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中住建局负责的第二项、第四项、 第七项的规定,4月2日,我局将此问题移送至县住建局。针对龙岗酒店存在的装修问题,县住建局已督促施工方对扬尘、噪音等问题已采取相关措施,避免环境卫生及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针对龙岗酒店存在的堆放装修垃圾问题,县住建局于4月3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落实整改。5月19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再次到达金鑫实业(龙岗大酒店)进行现场核查,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采用绿目网进行覆盖;据该公司总经理汤静介绍,他们每日的装修时间为7:30至18:00,无夜间施工现象,整个装修过程预计于8月份结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1.及时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运。2.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3.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 |
2 | 2020.5.7 | 我家住在山水茗居小区,在家里经常闻到恶臭扑鼻,昨天我从汉阴回家,经过军坝村洞河桥头就闻到了(浩鑫)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张雪芬、尹林 | 5月8日,执法人员到达陕西汉阴浩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由于去年长期停产,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内储存的水未能循环流动,水质变化导致臭气加重。该公司压滤车间安装有酸雾废气处理塔。现场对其提出整改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5月18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购入一台新除臭塔,安装后立即投入使用。 |
3 | 2020.5.14 | 向小河排放有毒液体,本村小河水源流向月河,月河流向汉江,汉江是南水北调主要源头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张雪芬、尹林 | 5月15日,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小河沟进行排查。经排查至汉阴县西汉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外发现,河道内有一水泥管道,管道周围有少量沉积物,经PH值测试,显示为中性。据调查了解,梧桐沟河道内的白色沉积物为西汉建材公司脱硫塔沉淀池内的石灰石废渣,由于前几日发生强降雨,雨水进入脱硫塔废水循环沉淀池,沉淀池发生了溢流,溢流废水大约20m³,当日该公司发现溢流后,立即采取了处理措施,停止了溢流现象。5月18日,我局再次到达现场进行核查,梧桐沟内的白色沉淀物已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公司脱硫水循环池上方用树脂瓦搭建防雨棚,现场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护,严防此类现象的发生。 |
4 | 2020.5.18 | 2020年5月13日,朱先生向安康市12369微信公众号举报村上砖厂向河道倾倒工业废水,但环保局工作人员将朱先生联系方式泄露给被举报人,朱先生认为个人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现朱先生投诉环保局私自泄露个人隐私,请相关单位予以合理的解释。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张雪芬、尹林 | 经与投诉人面对面沟通了解,投诉人反映的个人隐私泄漏问题仅为投诉人个人猜测,我局未泄漏投诉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
5 | 2020.5.26 | 2020年5月26日,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前往姚先生家中,针对其叉车上牌照收取950元牌照费,并强制要求购买叉车保险950元,并没有任何价格公示,姚先生表示通过其他市民得知叉车上牌照只需550元,保险可自愿购买,现姚先生投诉:1.收取的牌照费用不合理,2.不应强制购买保险行为,现希望相关部门核查给予合理解释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张雪芬、尹林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无名为陈宁的工作人员,且我局并未委托任何机构收取车辆牌照费及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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