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和清理会计人员非法代理记账的通告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0-06-19 17:52
来源: 汉阴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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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相关单位、财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个人和未经批准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属违法行为。请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机构和人员对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的条件,及时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地点:县政务大厅4楼52号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各相关单位须委托经批准的代理记账机构(详见附件)承接代理记账服务业务,否则列为财政重点监管对象。

  咨询举报电话:0915-5275967 5273510


  汉阴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汉阴县已批准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截止2020年5月31日)

公司名称

办公地址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陕西通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双星村自强美庭一层

唐小敏

13772231515

汉阴方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双星村二组

奚小龙

17789245613

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双星村17栋

李小青

18991551818

安康市金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城南新区双星村四组

李可艳

15229999880

陕西金领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双星小区19栋二楼

郭雅

18992528308

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汉阴北区分公司

汉阴县城关镇前进村三组

刘勇

15336298751

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涧池分公司

汉阴县涧池镇粮站开发区

李小青

1899155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