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7-005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47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4-29 13:16 |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中,涉及陕西省的36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
现将具体目录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加强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县编委办、法制办抓紧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件:陕西省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6项)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