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20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185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08 23:17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汉阴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52号)部署要求,结合省市及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应公开,尽公开。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髓要义和具体要求,结合县本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涉及领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应该公开的事项,做到全面公开,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易获取,能监督。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信息发布、交易流程、政策解读、咨询答询、公众参与、数据共享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丰富政务公开的平台载体和方式方法,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展信息和监督渠道,不设置任何门槛,方便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参与主体获取信息、查阅查询、监督投诉。

  (三)塑形象,树品牌。以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列入省试点建设为契机,以公共资源交易“七统一”体制机制建设和电子化交易改革为基础,以先行先试数年交易经验和成果为优势条件,构建形成有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有示范意义、省内有名的公共资源交易品牌,打造市、省乃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县级样版。

  二、工作重点及公开内容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本县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涉及县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管理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中省市县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资源的能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权等交易内容。具体任务如下。

  (一)梳理编制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0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6〕1046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版)》以及县本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依据公共资源交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确认。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类目(一级、二级或三级事项等)、公开依据、方式(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不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对应五公开(决策、管理、执行、结果、服务)类型、职责类型(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等)等要素,逐项逐环节进行梳理,会同政务中心审核后,及时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提供行业有关制式文件资料样版(若无则不提供),按照行业规范或以表格形式固化。做到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二)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内容。1.综合类信息公开。主要包括:(1)机构和工作职能(交易中心简介、机构职能及人事简介、交易事项清单、目录等)。(2)交易流程、范围、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办事指南等。(3)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产(土地招拍挂)、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及制度规范等。(4)通知公告、咨询建议、工作动态、代理机构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2.交易活动信息公开。(1)交易全过程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政策法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答疑(询)、开标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投诉处理等交易信息公开。(2)开标日程信息公开。在交易网上开设开标计划栏,实时公开每天的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信息,指引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交易活动。(3)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开。开设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曝光台,对违规违法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进行及时记录并予以通报。3.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工作,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试点单位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同时链接各级交易平台、国家规定的公告媒介,交换、整合和发布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信息,便于社会各界利用统一的窗口共享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五公开”的要求,在本轮乃至以后的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县政务中心要管好用好政务服务平台,为相关部门上传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自主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应栏目下进行公开,并建立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审核、执行、监督工作规程,便于长期坚持执行。清单中事项涉及的“五公开”和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价等各环节都要按照规程操作执行,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特色亮点。深入把握公共资源交易特点和市场需求实际,着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规范、运行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公开要素、体制机制、试点内容、模式路径、手段方式、宣传推广、第三方评估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及时提炼总结,形成独有特色亮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进度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对照县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并按要求报上级部门审核。

  (二)梳理编制目录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事项标准目录,11月15日前报县政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组织落实阶段(2017年11月下旬-2018年6月)。对照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试点工作阶段性评估工作机制。2017年12月底前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县政府有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迎接县级2018年1月份的中期评估验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备案。同时做好试点过程中有关方案、数据、信息等各环节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留存等工作,为省政府办公厅的督查调研和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工作是省级确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都很强。县政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督导协调、搭建公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各有关部门是本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主体,要迅速行动、及时安排,务必高度重视,其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主动介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和试点工作涉及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实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按照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内容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交流。公共资源交易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沟通工作,并于本方案印发2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4599),以便于及时衔接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开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专栏,主动链接“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展示试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

  (三)做好检查评估。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2017年度、2018年度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有关要求,积极牵好头,协助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对试点工作行动迟缓、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影响到省政府评估验收的,将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