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汉阴县“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0-04-27 17:09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文字解读 | 《汉阴县“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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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7日,县政府办印发了《汉阴县“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根据省银监局、农业厅、供销总社《关于开展“三社”协同改革试点的意见》(陕银监发〔2017〕49号)精神,我县被确定为全省“三社”协同改革试点县,确定在平梁镇率先开展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三社”协同改革试点工作,按照2019年县委深改会议关于推进四社融合(四社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为抓手,激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内动力,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组建新型“三位一体”基层供销社推进“四社融合”发展,为农民社员(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供销、信用综合服务,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分散、融资难、销售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少等问题,达到带动产业发展、群众增收致富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服务宗旨;坚持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坚持规范运行,风险可控;坚持自愿参与,合作共赢。

  三、工作目标

2021年4月底前,发展新型综合基层供销社10个(镇级),农村供销综合服务社30个,发展农民社员2万人,团体社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0个以上。

  四、具体措施

(一)组建县级管理服务平台。县供销联社指导供销社系统基层社、直属公司、合作企业、职工个人等自愿出资组建“汉阴县供销农信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搭建基层服务平台。一是组建新型合作制的镇基层供销合作社;二是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

五、实施内容。新型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为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村社合作综合服务。

六、风险防控。一是坚持信用合作基本原则;二是严把社员内部股金调剂管理;三是推动社员信用体系建设。

七、实施步骤。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过程中的步骤、时间节点及成效:2020年4月20日前为制定工作方案阶段,需拟定汉阴县“四社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以汉阳镇、铁佛寺镇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为试点,然后逐步在其他镇全面铺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为总结提升阶段,总结“四社融合”改革经验,在全市形成可推行的汉阴改革发展模式。

八、工作要求。方案通过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注重总结推广三个方面对汉阴县“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做了要求。


  原文链接: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社融合”发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