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0-017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通字〔2020〕35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有效性 废止 公开日期: 2020-07-22 16:5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推进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现就规范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开设整合规则。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并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各单位应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对于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按程序及时向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登记备案的同时,自开设、注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报备,未经报备不得对外发布信息。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平台日常管理。开设单位是政务新媒体账号责任主体,负责该账号运维及管理,接受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政机关下属或内设机构开办政务新媒体由各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谁开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业务人员,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僵尸”“睡眠”“不互动无服务”等开而不管、关不到位的现象。在运维期间,各账号应每周至少更新1期信息,严禁出现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现象;在账号注销期间,应持续不间断更新信息,直至注销完毕;业务人员有变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信息中心登记。

  三、实行审核发布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原则。新媒体平台应由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采编、审核、推送、维护工作,信息编辑员负责信息采编及初审,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其中重大信息发布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安全。对于委托其他服务商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四、切实规范信息内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机构职能,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政务新媒体制作、复制、发布的信息应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不得发布涉密、有害、娱乐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情绪及会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不得点赞、评论、转发无关信息,不得刊登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五、强化网络互动回应。各单位要畅通网民监督举报渠道,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及时处置网民留言反映的问题。对涉及本部门、本领域的网络信息或热点问题,涉事单位要按程序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声,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2小时内做出正面、权威的回应,阐明政策,讲清事实,解疑释惑。要健全完善网民留言查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互动回应,吸收网民意见建议,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积极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六、健全完善协同机制。各单位要与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公安局等部门密切沟通联系,跟踪监测相关网络舆情,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会商研判,妥善处理。要主动与主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县委及政府政务新媒体加强协同联动,主动转载转发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形成传播合力。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和账号日常管理,不定期更换账号密码,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防止账号被攻击、密码被窃取、信息被篡改等安全事件发生。

  七、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组织自检自查,要及时排查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办将加大日常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在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关停的同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或点赞、转发信息。各单位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传播效果及与网民互动等情况纳入对单位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内容,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营维护不规范,发生重大政务舆情时“失声失语”“雷言雷语”“信谣传谣”等引发负面舆情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