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jtkjj-GK-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0-08-10 17:45
来源: 汉阴教育
内容概述: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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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 54号)文件精神,现将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审核按照“县区为主,市级备案”的原则进行,各高中学校不得直接从外省直接录取和跨省招生。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和跨市招生入学资格审查办理程序为:


回户籍地就读考生招生录取

本市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学生凭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录取高中所在县区教体局招生办盖章和录取高中盖章)、当地中考的成绩证明和户口簿原件于2020年8月15日前到申请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各县区审核后填写附件3,报市教体局备案,经市教体局同意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相应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学生就读。


省内跨市区招生录取

民办高中学校根据省厅批复跨市区招生计划招收省内户籍其它地市考生,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县区负责审核相关学生是否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并填写附件4,于2020年8月1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备案。


外省随迁子女高中招生录取

按照《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 8号)有关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安康市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安康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备安康市内初中学校学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跨区域招生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产生“高考移民”等违规行为,对高中学校未经审核备案招收的学生,将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