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
汉财预字〔2020〕69号
索引号: | xzfgzbmczj-GK-2021-0087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09:35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安财预字〔2020〕4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列政府基金预算,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同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按要求支付资金,并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2020年项目应于11月前完成项目实施,2020年至2021年项目应于今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报财政局归口管理股室。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要加强资金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加快实施,按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对达不到项目实施进度或无法按期完工的项目,将及时调整收回或调整经费安排,确保资金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落实管护使用责任,并将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进行通报。
四、该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用途使用,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附件:1.汉阴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分配下达表
2.汉阴县2020年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