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蒲溪中沟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20-0013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20〕1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10 09:04

汉阴县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委托陕西国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蒲溪中沟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蒲溪镇天星村,矿区面积0.2214平方米,总投资1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7万元,占总投资8.4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区、矿区运输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开采标高为473-370m。开采矿种为片麻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45万吨/年,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扬尘、运营废气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区及矿山运输道路修建过程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材料运输时采取遮挡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保洁等措施有效处理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爆破粉尘、装卸粉尘、排土场扬尘及运输扬尘等。建设单位应对爆破粉尘、装卸粉尘洒水降尘处理;排土场扬尘采取覆盖防风网,定期洒水降尘措施。矿区道路硬化,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保洁,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 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收集装置收集后用于周边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防渗旱厕收集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雨水通过矿区截排水沟及消力池(沉砂池)处理后排放。严禁废水直接排放。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源噪声源主要为采矿过程穿孔凿岩、爆破、采掘、装卸及运输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废主要为采矿区剥离、矿山开采、矿山道路修建产生的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合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严禁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开采剥离产生的废土和废石石。剥离的表土转运至至排土场,后期用于覆土绿化;废石外售综合利用。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分阶段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为:缩小施工范围,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转运至排土场,后期用于覆土绿化;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为:开采区不稳定边坡修筑挡墙并进行场地平整,运输道路两旁修建排水渠及沉砂池(消力池),陡坡地段修筑护坡。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进行土地平整和覆土绿化,排土场底部修建挡渣墙,并预留排水口,两侧修建截排水沟,排土场表面进行覆土绿化。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理。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审核后报我局备案。按照《预案》要求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