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庙村旧宅腾退的情况说明
最近,网传关于“施工队拆错房”的报道,汉阴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汉阳镇白庙村三组村民冉启富与妻子马继兰共育3子,长子冉梦全(报道中化名冉东、38岁)、次子冉梦平、三子冉梦超(报道中化名冉旭),住宅为上世纪70年代的土坯房,建筑面积为295㎡(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的使用人至今仍为2011年已经去世的冉启富)。冉梦全于2015年在本镇长新村二组购买一幢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砖混结构楼房,2016年搬入新居,随后将户籍迁至长新村。冉梦超(现为户主)和母亲马继兰、哥哥冉梦平被识别为贫困户,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2018年10月搬迁入住白庙村三组集中安置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章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旧宅腾退工作部署,汉阳镇先后进行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补助户旧宅腾退设计、农村村民新建未拆旧户旧宅腾退设计,2020年5月24日、6月2日,白庙村旧宅腾退施工队2次共拆除冉启富户120㎡危旧房屋。
在旧宅腾退过程中,出现群众对“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了解支持不够,曝露出我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镇将加大普法用法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提升群众对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对镇村工作的支持率、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