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陕政土批〔2018〕180号)
索引号: | xzfgzbmzrzyj-GK-2020-0008 | 发布日期: | 2018-06-14 20:18 |
来源: | 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征地公告(陕政土批〔2018〕180号) |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4月9日批复。
批准文号:陕政土批(2018)180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面积、位置、地类及用途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面积分别为汉阴县城关镇 双星村42亩、城关镇 三元村40亩,地类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其四界详见勘测定界图;用途为交通道路建设。
三、安置及征地补偿 标准
安置和征地补偿 标准: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汉政发﹝﹝2010﹞39号和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阴县城市建设征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汉政发﹝2013﹞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权属凭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关村组办理登记补偿 手续,注销权属证书。逾期不申请的,由土地登记机关直接注销其土地权属证书。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不得再行耕种农作物,不得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凡属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