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0-0589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17:55 |
来源: | 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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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司通〔3131〕74号)和《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县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清理及全面清理工作,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清理结果显示,我县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需修订完善的5件,废止9件,失效3件,现予以公布。对需要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完成修订的,自动废止;对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自废止或者失效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汉阴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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