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10 10:25
刘正银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南双八路至永安路交叉口路面修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你们所说的是双八路与长乐路交叉口的人行道,并非双八路至永安路交叉口路面。该人行道路面沉陷原因为原城建公司在实施长乐路强电管沟时,由于管沟回填土下沉造成石材铺装面层开裂沉陷。该强电管沟工程项目未进行综合验收,也未移交给我局市政管理部门,目前还不属于我局市政维修范围。
为此,我局已要求并督促县城建公司对因强电管沟施工造成的路面损坏进行维修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移交。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日常管理,提升管理精细化,为城市居民创造更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5216961
上一篇: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 11-10 ]
下一篇: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函[ 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