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20年度政府性债务化解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0-086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地方政府债务,目标考核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0〕6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0 15:0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20年度政府性债务化解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汉阴县2020年度政府性债务化解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控制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根据中、省、市债务化解有关要求,按照《汉阴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9〕1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的各举债单位(包括举借债务的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本办法中政府性债务化解考核范围是指地方政府按照既定的分年度化解方案必须化解偿还的政府债务系统中存量债务及监测平台管理的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

  (一)基础工作(10分)。成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债务管理工作;细化本单位偿债方案及责任,落实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政府债务管理档案和台账;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印证资料齐全,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掌握本单位债务信息。

  (二)债务控制(30分)。严格按照中、省、市和《汉阴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年无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

  (三)债务化解(50分)。按照《汉阴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明确偿债责任,并将偿债准备金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明确偿债资金来源途径;按期完成当年化债目标任务。债务化解分为存量债务化解和隐性债务化解两项,按50分进行考核,没有此项债务考核指标的单位不参与考核(如省市对当年化解任务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剔除,这部分任务数则不计入考核基数)。

  (四)信息报送(10分)。按时按要求对本单位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的债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实行实时、动态管理,每月按时向县财政局债管股上报存量债务、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及时完成其他各类债务统计上报工作。

  (五)附加分。超额完成当年化债任务的按比例给予加分奖励,每超1个百分点,奖励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债管股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进行,具体详见附表(《汉阴县2020年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考核评分表》)。各举债单位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已偿还债务的原始凭证、举债单位的还款明细表和汇总表等相关印证资料报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举债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深入举债单位进行复查。考核汇总结果由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县政府审定后抄报县考核办,纳入单项考核范围,并作为化债奖补资金安排的依据。

  四、考核奖惩

  从年度债务化解考核评分结果中由高至低共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按举债单位当年化债任务的3%、2%、1%进行奖励,考核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单位政府性债务化解相关支出。

  各举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千方百计对存量债务进行化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发生。对未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或当年有新增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而导致市对县考核扣分的,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减该单位相应分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本办法由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汉阴县2020年债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