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5月8日,汉阴县召开今年第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察委领导及15个职能部门、镇主要负责人参会,专题研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按照安康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部署,汉阴县将于2022年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命名。该县2019年3月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委托编制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年8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该《规划》予以通过。2019年10月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对该《规划》予以批准,2019年11月县政府对《规划》予以公布。为顺利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按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并达标验收,该县制定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2022年顺利通过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方案》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6大领域,按照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度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理念10大项工作任务,依据37项创建指标,制定了32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制作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分解表》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落实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方案》按照不同时期提出了阶段性创建目标。为保障创建顺利推进、落实,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夯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强化评估考核、做好资料报送等具体工作要求。
该县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是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县域经济与生态保护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创建工作将与秦岭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四大保卫战有机结合,按照《方案》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建设生态汉阴、幸福汉阴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