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0117 发布日期: 2020-04-23 15:49
来源: 县发改局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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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平梁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0〕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6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9万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发改办振兴〔2020〕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9〕11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畴,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项目实施。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折股量化分红试点项目,请你镇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以工代赈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探索“以工代赈资产变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股东、贫困户参与收益分配”的资产收益方式,结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基层管理需求实际,利用折股分红资金合理开发公益岗位,为贫困群众和低收入群体提供稳定就业岗位。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推动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镇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积极组织贫困群众参与投劳务工,在项目建设时至少安排30%的岗位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花名册将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0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xlsx

            2.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政策)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