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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以“三结合”多元化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杨帮贵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09:09

  近年来,县人社局坚持“依法、公正、自愿”原则,建立“三结合”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行政调解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结合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调查取证后,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轻微违法企业案件,通过行政调解,向企业负责人宣传法律法规,帮助督促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行政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相结合

  行政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相结合。建立调裁衔接机制,对行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案件,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第一时间引导劳资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仲裁程序化解劳资纠纷。

  行政调解与工伤认定相结合

  行政调解与工伤认定相结合。工伤认定机构在受理工伤认定案件时,对事实清楚、伤情简单的案件,为避免诉累,节约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向双方释明工伤法规政策,灵活运用行政调解,化解工伤矛盾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0年,通过“三结合”行政调解,县人社局化解欠薪案件20余件,工伤案件8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8件,达到了合力化解、止纷定争、高效快捷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