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六个自觉”告知书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0342 | 发布日期: | 2020-12-20 20:08 |
来源: | 县融媒体中心 | ||
内容概述: | 城市管理“六个自觉”告知书 |
全县各单位、各商(住)户: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为目标,具体建设“干净、畅通、宜居、文化”四个城市。为了具体抓好“四个城市”建设工作,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县各商(住)户及单位告知“六个自觉”事项,请各商(住)户及单位全面全力落实“六个自觉”。
一、自觉清扫卫生。所有经营户、住户和机关单位都要自觉打扫卫生。经营户要保持店内及店面门前人行道的干净整洁;所有住户要自觉打扫户内和户门前人行道的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所有机关单位都自觉打扫卫生,保持机关门前人行道、单位院内及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二、自觉维护秩序。所有经营户、住户及单位都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畅通,无车辆乱停乱放,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门面装修不污损路面,广告牌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不侵占公共空间。
三、自觉制止不讲卫生行为。所有店员、住户、干部都要主动做到并坚决制止乱堆垃圾、乱扔掉垃圾、乱向下水道倾倒泔水、随地吐痰等不讲卫生的行为,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管卫生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自觉爱护市政设施。所有店面、住户、干部都要自觉爱护、保护门前的绿化树木、垃圾箱、下水道、井盖等市政设施。
五、自觉成为诚信守法经营户。所有商铺店面都要自觉不卖假货、不哄抬物价、不欺诈经营,都要成为诚信守法的经营户。
六、自觉成为“四个城市”建设的贡献者。所有店铺、住户、干部都要自觉倡导“四个城市”建设、维护“四个城市”建设、支持“四个城市”建设,都要成为“四个城市”建设的贡献者。
凡未落实以上“六个自觉”的商户、住户及单位要给予以下措施的处理:
一是由县市场监管局对售卖假货、哄抬物价、欺骗经营商户进行具体违法行为查处;
二是由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门面装修污损路面、广告设置不规范、乱堆垃圾、向下水道倾倒泔水、餐厨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理,对恶意破坏损坏绿化树木、垃圾箱、下水道井盖等市政设施进行依法重处。对占道经营的物品予以暂扣,接受处理以后再予以返还;
三是凡未落实“六个自觉”的住户,经批评教育,仍不落实的,由所辖社区(村),召开社员(村民)大会,通过道德评议,纳入“黑榜”名单,并在本辖区予以公示;
四是凡是没有落实“六个自觉”的单位,由城市创建办公室做好日常记录,年底按照县创建办设立的分值,实行双倍扣分;
五是所有没有落实“四个城市”建设的现象由汉阴融媒、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六是对商户住户单位落实“六个自觉”屡教不改,且达到三次的,将汇报县政府,建议县政府组织城管、公安、地电公司、供水公司采取综合措施予以重处。
汉阴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