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一季度(第一批)自查通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1-0551 | 公开目录: | 督查通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通字〔20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2-09 11:2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本月4次定时抽查,发现: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少数错别字和错链,政务服务频道本级政府页面存在部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政务微信“汉阴县公安局平梁派出所”因无力运维,在未逐级申请注销获得批准前擅自注销,并未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备和对外发布公告,受到了市上口头提醒和批评教育。政务微信“汉阴城市管理”“双河口发布”“汉阴司法”“汉阴县消费者协会”“汉阴县汉阳镇”、抖音号“汉阴公安”等均超过7天未更新,“僵尸”“睡眠”情况严重。“法治汉阴”政务微博原创内容偏少,因更新不力被认定为“僵尸微博”。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立即责成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对门户网站问题清单进行了逐一排查和销号。并及时对相关部门、镇负责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建设问题进行了口头提醒和督促整改。经复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但仍有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鉴于目前我县政务新媒体建设层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经研究,自2021年1月起,县政府办将牵头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每月定期书面通报。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强化日常管理、夯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维。
附件:1.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一季度(第一批)自查情况
2.汉政办通字〔2020〕35号 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